大西北網訊(特約記者 李玉瀅) 8月2日,蘭州公安交警查獲一輛非法改裝車輛,依法對車主處以500元罰款,并責令車主限期拆除非法改裝部分。


上午10:40左右,東崗大隊盤旋路十字執勤交警在開展路面勤務時,發現東崗西路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的一輛小車行駛過程中排氣管發出了很大的轟鳴聲,車輛外觀及部分配置與品牌車型不符,行駛速度較快且連續變更車道。交警立即將車輛攔停檢查,現場對車輛登記參數、行駛證及車輛現狀等方面進行核查后,確認該車存在擅自改變車輛外觀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這一交通違法行為。此外,交警還發現駕駛員穿著拖鞋駕駛車輛,立即要求駕駛員現場更換更換。

隨后,交警向駕駛員詳細講解了非法改裝機動車和穿著拖鞋駕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嚴重后果,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現場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駕駛員在3日內將車輛恢復原狀!


蘭州公安交警溫馨提示:擅自改變車輛外觀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穿著拖鞋、高跟鞋等鞋子駕駛機動車,不但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會嚴重影響車輛的駕駛性能和行駛安全,更嚴重的還會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請駕駛員朋友們守法、文明駕車上路,共同維護安靜宜居的生活環境和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責任編輯:張云文)